每週文章
Go Home智慧三:慎行
日期:1月22日 2006年
作者:麥耀安
「腳步急快的,難免犯罪。」(箴言十九2下)
「殷勤籌劃的,足致豐裕;行事急躁的,都必缺乏。」(箴言廿一5)
「執輸行頭,慘過敗家。」香港人十分懂得把握機會,要發達上位,腦筋要動得快、動作要快、排隊要排頭位。聖經卻說,不要急,要想清楚,不要動作快過腦袋,否則會做出一些錯誤的決定,招致損失,甚至做成生活上的缺乏。有些人想快速致富,落得破產下場。投資界流傳一個說法,普通人想逐漸致富,有一個很簡單的方法,過去數十年行之有效:就是一有餘錢,就購買香港最大一家銀行的股票,不少人因而薄有家產。另一個說法是:「大富由天,小富由儉,中富由妻。」由於女性天生比較謹慎,較少冒險,大敗的機會較低,所以「聽老婆話」是良好風險管理的原則之一。
兵法曰:「多算勝,少算不勝,而況無算乎?由此觀之,勝負見矣。」(孫子.計篇)這是說,計算得多的人,獲勝的機會較大,沒有計算的人是「等運到」,對得失勝敗毫無把握。聖經教導我們要殷勤籌劃,就是說要理性思考,不要被周邊的氣氛所影響;人人「炒股、炒樓」發達,人人「拍馬屁」上位,我是否也要快步上船,否則蘇州過後,落得咬牙切齒心癢癢。
孫子兵法所講的是形勢、實力、天時、地利、人和的計算;聖經所說的是另一種計算。「腳步急快的,難免犯罪」,指出有些人會為了盡快達到目的(無論是好是壞),未及想清楚就採取行動,第一步行動未必有甚麼問題,但隨著事態發展,投入資源漸多,到時才抽身而退會有困難,最後被迫採取不合法或不道德的方式做事。所以不單投資或做生意要計算風險,人生大大小小的決定,特別是一些無法扭轉的決定(比方結婚、生小孩),都應該有良好的風險管理,預先計算風險,謹慎行事,是聖經教導的明智之道。
智慧二:慎言
日期:1月15日 2006年
作者:麥耀安
「溫良的舌是生命樹;乖謬的嘴使人心碎。」(箴言十五2)
「愚妄人口中驕傲,如杖責打己身;智慧人的嘴必保守自己。」(箴言十四3)
「愚昧人不喜愛明哲,只喜愛顯露心意。」(箴言十八2)
聖經提到舌頭或話語的經文實在不少,我沒有作過統計,但印象中差不多所有經文都勸告信徒要謹慎說話,因為說話就像撥出的水,無法收回。說話的醫治力量和殺傷力量同樣巨大,可以是生命樹,也可令人心碎。說話出自心靈,若心靈沒有安靜的時候,沒有機會消化每天遭遇的人和事,說出來的話會有很多沙石渣滓,不夠簡潔,不中標靶。很多人忽略了語言(Language)只是說話的原材料(Raw material),若不經加工,所說的話將不能準確表達說者的全部意義或感情,而且不會動聽,不會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。
有人說了半天,都不知道他在說甚麼;有人說話累累贅贅;也有人專揀不重要的話來說,就是因為缺乏加工。聖經說:「愚昧人不喜愛明哲,只喜愛顯露心意。」就是說他們不思想,心靈沒有沉澱的空間,加上每天發生的事又多又雜,消化不良,自然發出難聞的氣味。說話的加工需要安靜的心靈,聽音樂、散步、踏自行車、喝口茶、洗一個長一點時間的澡,都是讓心靈沉澱的方法。
愚昧人「只喜愛顯露心意」,說得太好,再解釋亦屬多餘。我是話多的人,部分原因是職務所限,但無論如何,我要學習少言語。《箴言》說:「寡少言語的,有知識。」(箴十七27上)
智慧一:不要自以為有智慧
日期:1月8日 2006年
作者:麥耀安
「你見自以為有智慧的人嗎?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。」(箴言廿六12)
最近看《箴言》領會到一件事,我們這些凡夫俗子真是毫無智慧,不懂做人。有幸認識這一點,實在感激上帝的恩賜。
甚麼是智慧?《韋氏大字典》對智慧的解釋是:「有能力作出正確的判斷,並且基於知識、經驗和對事物的理解,採取最明智的行動。」這樣的人,很少會有煩惱。但能夠憑自己的能力,作出正確判斷和採取明智行動,萬中無一。那麼我們在那裏可以找到智慧呢?
「耶和華賜人智慧;知識和聰明都由他口而出。」(箴言二6)
做了幾十年人,過去大大小小的錯誤,搞垮了事情、給人帶來侮辱和傷害、使自己出醜,一想起就感到汗顏。年輕的時候已經看過《箴言》,覺得它有智慧,但其實不為所動。有能力和自信的人總會高估自己,相信以一己的聰明能幹,必定能夠應付各種情況和人事,甚至可以把別人玩弄於股掌之中。《箴言》所講的智慧和聰明,卻與個人智商和腦袋的「轉數」毫無關係。智慧和聰明是領受而得的。
「要得智慧,要得聰明,不可忘記,也不可偏離我口中的言語。」(箴言四5)
領受智慧,不是靠甚麼神秘經驗,整個人突然變得精明通達起來。得智慧,是靠遵行上帝的話。我不是聰明人,也並非道德高尚,若非上帝保守,可能已經破產失業、家庭不和,或者名譽掃地。上帝保守我們的一個方法,就是用祂的說話幫助我們「保守自己」。香港人人要發達,但《箴言》說:「想要急速發財的,不免受罰。」(廿八20),「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,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。」(廿八22)認真的看待上帝的話,立志聽從,是得智慧的唯一途徑。
始終不渝的信
日期:1月1日 2006年
作者:麥耀安
聖經談論「信」最多的一卷書是《希伯來書》。《希伯來書》第十一章說:「信就是對所盼望之事的把握,是還沒有看見的事的明證。」(新譯本)簡單的說,就是相信耶穌告訴我們的話。
《希伯來書》說:「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神的喜悅;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,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。」(十一6)聖經接着用舊約時代很多人的例子,去說明這些人的信是什麼?如果我們細心的看,會發現那些聖經人物的「信」,是相信神的應許。他們相信神說過的話,必然會實現,於是他們把神的話當作事實去相信。聖經後來說,這些人到死的那一天,還沒有得到「所應許的」(十一39),但他們仍然相信,因為神不是應許他們在世上得着安息,而是在天上的安息。所以《希伯來書》說:「如果約書亞已經使他們享受了安息,神後來就不會再提到別的日子了。這樣看來,為了神的子民,必定另外有一個安息日的安息保留下來。」(四8-9,新譯本)這個「另外一個安息日的安息」,就是我們一直等候的「天國」。我們會身體復活,進入天國。
所以當《希伯來書》呼籲信徒「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,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」(四11),不是要求我們靠自己的方法和努力賺取永生,而是要我們一直信下去,即使眼看不見,還是要信。我的女兒問我:「為什麼看不見天父?」我回答說:「這是讓我們憑着信心生活,不是憑着眼見。」(這句話引自林後五7)很多人爭論是否「一次相信,永遠得救」的問題。但聖經談到信,似乎沒有一次、兩次這種觀念,而是指一種持續不斷的信。這種信不難理解,因為相信的對像是耶穌,而不是環境或教義。就如小孩子相信父親,不會這一刻信,下一刻不信;或者環境好的時候信,不好的時候不信。所以「信耶穌」是十分容易明白的道理,但為什麼很多人難以相信呢?因為信耶穌需要先放下自己,不放下自己,要「信」是很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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