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週文章
Go Home青少年事工之「快樂、愛和真理」
日期:6月24日 2007年
作者:黃偉佳
去年初,當我和一些弟兄姊妹在籌劃青少年崇拜及重組團契時,有一個常在我腦海轉動的問題:愛民堂的青少年事工,究竟要有什麼特色和元素?方法如何?年幾前,我和某教會青少年事工負責人分享事奉觀感,他說:他們的青少年人需要「愛和開心」。我一聽,就和我腦裡常出現的問題碰撞對接,認為有參考價值。不過,我要加上一樣基督教獨有的──「真理」,於是,「快樂、愛和真理」就成為愛民堂青少年事工的三大元素。
無論什麼年齡,快樂都是受人歡迎,對青少年人來講,就特別重要。教會通常在這方面不是強項,教會不是和外界鬥好玩,但也不要太水皮,甚至要達至中上水準。對青少年人來講,他們會認為這是第一關,若他/她認定本堂是悶蛋,就很難改變他的觀念,其他元素也無福消受。所以舊團友和導師要和青少年人一起玩,一起尋樂,關係就在不知不覺地建立,愛才有機會施與。
哥林多前書的主題是「愛」,縱使其信徒多才多藝,但教會缺乏愛,引致百病叢生。最多愛的地方應該是家庭,可惜香港很多家庭都自身難保,愛只可以限量供應。青少年人四處尋覓愛,戀愛往往成為他們的網羅陷阱。教會可以提供關愛的地方,不是少年人今個月同你Friend,下個月就被孤立的膚淺友情。而是強調要接納,包容、細水長流,效法基督的愛。這種愛需要時間去證明,所以,「快樂」作為藥引就顯得必須。教會給予的「愛」不是無可取代的,但有深度的愛卻是他們心底處的渴求,也是信徒生活的自然流露,是青少年導師都可以獻上的活祭。有深度的愛,就有深度的關係。若接上了,就不會飛走。
教會獨家代理的東西,是使我們得救、認識神和成長的真理──即聖經。凡主耶穌吩咐我們的,我們都要教訓他們遵守(太28:19)。讓他們在混亂的社會中,知對錯、辨善惡、覓方向。學習真理和實踐真理之路雖然崎嶇,導師的榜樣(身教言教)卻是鎖匙。恩賜有別,本堂的青少年導師不一定專長於三種元素。但我相信,所有願意事奉神的器皿,肯定可以承載部份,供應本堂的青少年人。(註:借用供求理論只為表達,並非想鼓吹信仰商品化)
神是父親
日期:6月17日 2007年
作者:麥耀安
基督徒有一個誤解,以為神是所有人的天父。人是神所創造的,在某種意義上稱祂為父也無不可。不過,聖經提到神是我們的聖父時,特意避開肉身的倫常關係。就是說,我們不是生而為神的兒女,而是基於順服與信靠,與神建立父子、父女關係。
舊約時代,只有以色列人是神的兒女(申十四1)。猶太人怎樣成為神的兒女呢?是「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」(申十四2)。以色列人之所以是神的兒女,是神的揀選,與肉身關係無關。
以色列人給予父親一個十分清晰的形像,他是一位可以信靠,並有絕對權利去要求兒女順服的父親。所以舊約論到天父時,強調祂對兒女毫無保留的照顧和保護;以及為人子女的本分,兒女對父親毫無保留的信靠和順服。
因此,我們順服誰,誰就是我們的父。耶穌指稱猶太人是魔鬼的兒女:「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,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。他從起初是殺人的,不守真理,因他心裏沒有真理。他說謊是出於自己;因他本來是說謊的,也是說謊的人之父。」(約八44)
創意與跟隨主
日期:6月10日 2007年
作者:麥耀安
過去十多年,香港的廣告界大量使用中文的同音字創作平面廣告,例如一間停車場公司用把「拍檔」改為「泊檔」;時近端午,一些宣傳把「總動員」改為「糉動員」。利用同音字的不同意象,擴充聯想,有助宣傳活動和產品,但只宜偶一為之,若全行都大量採用同一個方法去做宣傳推廣,而且持續十年以上,則反映香港的廣告界嚴重缺乏創意,區域性的廣告將移離,不會交由香港公司製作。
香港教會在七八年前也開始了類似的情況,出現了一個成功的教會個案,大家就抄襲它的模式,不理會這個模式是否適合自己教會的現實情況,結果失敗告終。為什麼抄襲別人的模式不會成功?因為任何一個由人組成的團體或組織都是十分複雜的,某一個成功模式是因應某種的複雜情況,經過很多的研究、思考、試驗才能有成效,不像翻版一首歌、一齣電影這麼簡單。兩三年前香港教會很多人去韓國取經,到如今有多少教會因而令信徒成為更好的基督徒?又有多少教會能採用韓式而有明顯增長?
祈禱是一個重要服侍
日期:6月3日 2007年
作者:黃偉佳
社會告訴我們:目睹的成果是推動我們下次再做的因,看不到或等得太久的回報是少人理會,失去吸引力,快餐文化更磨碎我們等候的耐性。久而久之,我們也常以回報觀念看我們的信仰生活。
祈禱是人與神溝通,是神喜悅的行為,好像父母與兒女的溝通,是基督徒生活不可缺少的部份。推動基督徒不斷禱告的誘因是什麼呢?我相信祈禱蒙應允會是一個很大的推動力,但若你認為這是主宰性的,而生活上也常常或許久經歷不到蒙應允,誘因既消失,堅持祈禱的動力也大減,結果是對禱告疏懶和提不起勁。這是不少基督徒所處的景況。聖經告訴我們要常常禱告,不住謝恩。所以,這肯定不是神的心意,也反映了推動我們堅持禱告的誘因不能限於看到蒙應允,我們不能單以因(禱告)果(蒙應允)看禱告。
很多基督徒都有甘願服侍神(常常表現在服侍人)的心。以本堂為例,無論是探訪、托管、招待、教聖經、司事、團契職員和導師、部員、司琴、抬輪椅、執檯椅等。若我們的時間用在這些項目上,都易見到有人從中得到或多或少的幫助,這是別人或自己可以目睹的,也是推動我們下次再做的誘因。唯獨禱告,特別是為他人祈禱的服侍,是很難如上列項目般容易見到成效,還以為是竹籃打水一場空。我相信禱告是神給我們的應許,能推動神的手改變祂的計畫,祂會應允禱告。但我也常常經驗到禱告不蒙應允,原因可能第一,我沒有耐心,神的時間還未到;第二,神用其他方法回應了,我暫時不知;第三,我妄求,而得不著;第四,雖然是良好的願望,神真的不應允。我不會視祈禱蒙應允為繼續禱告的主要動力,我認為禱告本身是一個很重要的服侍,是神知、我知的服侍。
昔日文章 | 2021 | 1月 |
2020 | 1月 4月 | |
2019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| |
2018 | 1月 | |
2017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| |
2016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| |
2015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| |
2014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| |
2013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| |
2012 |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| |
2011 | 1月 2月 | |
2010 | 1月 | |
2009 | 1月 2月 3月 4月 | |
2008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| |
2007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| |
2006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