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週文章
Go Home共享生活
日期:5月28日 2017年
作者:麥耀安牧師
近日跑步時看見十幾輛綠色單車堆在一處,知道是某集團的共享單車讓人租用。於是前幾天下載了軟件,嘗試一下這個新玩意。
十多年前搬來沙田,這區的單車徑十分發達,當年花幾百塊錢買了一部單車,用鐵鍊縳在路邊,每天騎單車到火車站,只需五分鐘,免去等小巴的不耐煩,既可運動又省錢。我前後擁有三輛單車,一架遭食環署在街上清走,一輛新車不到一星期被偷去,另一輛可摺疊式單車放在家裏,既佔地又礙手礙腳,送了給朋友,所以共享單車對我頗有吸引力。
現代科技真的令人嘆服。沒有固定的站台租用單車,但軟件的地圖上,有每一輛單車的準確位置,新界地方空地多,路邊隨時擺得下數十部單車,我樓下就有幾部,相信是別的客人用完後隨手找個地方放下,只要不妨礙別人就可以。預先增值,開鎖計時,關鎖付款都十分容易,收費也只是半小時五元,我想自己會有不少機會使用這服務。
共享單車雖然是一門生意,但共享的概念今天已逐漸改變人心。共享資訊、書本、音樂、電影、換物和服務,我以後寫小說也不打算出版實體書,放到網上讓人看過飽算了。有人估計,共享汽車將很快出現。用軟件租一輛無人駕駛的汽車,你喜歡自己駕駛或讓汽車把你載到指定地點都可以,這將使汽車的數目大減九成,到時香港停車位不足的問題即可解決。共享,打破擁有的貪婪,連人性也可能改變。
成為安息之所
日期:5月21日 2017年
作者:麥耀安牧師
很多人返過教會,而且聚會有一段不短的時間,比方兩三年,到某一天或年老,或身體出毛病,或人生有變故,忽然有機會再次接觸教會,心底都會泛起一種特別的感覺,不少人就這樣再一次回歸神的懷抱。
最近接觸一位九十幾歲的伯伯,他大約十年前返過愛民堂有兩年,除了崇拜外,也返兄弟團,而且受了洗。最近去探訪他,他似乎已經忘記了我是誰,也忘記了教會,但我們慢慢的談到往事,他的記憶逐漸回來了,記得副堂在嘉民樓六樓,還記得一件我自己也忘記了的事:他知道我住在沙田,而且他到過我的家!
伯伯對他返教會的那些日子有美好的回憶。我記得他多年前決定不返教會時,勸過他好幾次,但不知為了什麼原因,他總是不肯再回來。但這次探訪,我對自己說,要等適當時機才再勸伯伯返崇拜,但未等我開口,他已經說要到教會聽道理了,還立即約好了時間。
很多人的信仰路並不平坦,總要有些波折,甚至幾出幾入,但如果教會能讓他們有美好的回憶:彼此真誠而尊重的對待,享受大家的共處,這種在基督裏自然流露的人與人之間的共感,是維繫信徒與神之間的關係的重要元素。讓人感覺被接納,讓人看見我們如何對待身心靈需要照顧、甚至犯罪的肢體,也許舒服的感覺就由此而來。為什麼我們疲乏至極、受盡委屈的時候想回家?因為這是個可以安息的地方。愛民堂不能透過教會建築讓人得享安息寧靜,那麼,就讓我們的心靈成為別人安息之所吧。
十一奉獻涵義
日期:5月14日 2017年
作者:麥耀安牧師
上星期提到信仰上的「經」與「權」。經是正道,理應如此;權是權變,按實際情況而變通。上次說若有人趕不及在正月守逾越節,可以在一個月後再守。還有十一奉獻之例,神也讓人可以變通。
《申命記》十四章要求民眾把土產、五穀、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獻上,又要把牛和羊頭生的奉獻,目的是學習敬畏神(申十四23)。但若有人離聖所太遠、路太長,則可以換成銀子,到了聖所(會幕)的城市,「用這銀子,隨心所欲,或買牛羊,或買清酒濃酒,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;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神的面前吃喝快樂。」(十四26)
十一奉獻用以維持節期和每日的獻祭制度,目的是教導民眾,人必須以絕對敬畏的人來到神面前,面對神,他的態度要慎重得先殺一只祭牲為自己贖罪。獻祭,也提醒民眾關於律法的另一面,就是神頒布的所有誡命、律例、典章,獻祭的人須要遵守。但上面的經文告訴我們,獻祭也是與神親近、歡喜快樂的場合。近東社會的習俗是,兩伙人立約,其中一個必須程序是一起吃飯(見創廿六26-33以撒與亞比米勒立約,及創三十一43-55雅各與拉班立約)獻祭的人分得部分祭物,一家人在神面前感恩,歡樂吃喝,今生來世都得到神的眷顧,人生的安穩,有甚麼比得上這種永遠的恩佑與保守,下次教會有愛筵,大家應懷着這種心情參加。
信仰的經與權
日期:5月7日 2017年
作者:麥耀安牧師
信徒都知道,每年基督教的受苦節十分接近以色列人的逾越節,基督在十架上受死,表明祂是出埃及時為拯救以色列人長子而犧牲的羔羊。逾越節的日期,按照聖經所規定,應該是猶太曆一月十四日(猶太曆的一月名叫亞筆月),是陽曆的三月至四月。
然而聖經記載一事,指出在正式規定以外,還是可以因應現實而改動的。《民數記》九章說,當時有幾個人因為死屍而不潔淨,按例不能守逾越節,便向摩西投訴。摩西知道有此規定,但這幾個人不能守逾越節,就好像被絕於民族以外,而且死人日日都有,也不是他們的錯。不過摩西也沒有經驗,不能作主,於是求問耶和華。耶和華回答:「若有人因死屍而不潔淨,或在遠方行路,還要向耶和華守逾越節。他們要在二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,守逾越節。」(民九10-11)他們可以在一個月後才守逾越節。
中國有句話說:「事有經權」,出自《孟子‧離婁上》,有人提出男女授受不親,但若嫂子溺水卻不救援,好像又說不通,孟子回答說:「嫂溺不援,是豺狼也。男女授受不親,禮也;嫂溺,援之以手者,權也。」孟子意思是說,雖然經義的正宗是男女授受不親,所以叔嫂沒有身體接觸是應有之禮,但若嫂子將要在水中溺死,作小叔的竟忍心不救,孟子斥之為豺狼。搶救大嫂,是權,即按現實需要,便宜行事,不必食古不化死守經義。我們的信仰也當如此,耶穌被妓女撫摸,是更進一步的表明神愛罪人。法利賽人出言譏諷,是只知經,不知權。網上有人稱基督徒為「耶膠」,固然對信仰有誤解,但我們也應自省,是否也是只知經,不知權,信仰是活潑的,以愛出發,大概不會錯得太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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