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週文章
Go Home修整
日期:6月25日 2017年
作者:麥耀安牧師
近兩年,每逢天下大雨,正堂牆壁都會滲水,有時都頗嚇人。執事會和同工為此事花了不少精神時間,神賜下恩典,我們終於發現滲水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。房署的工程組人員發現了正堂左上方一條收集雨水的大渠有裂口,使正堂上方一個原本是橋底的空間積水,積水太多時就會從左方牆壁的木板縫隙滲入正堂,損毀我們的影音設備、電線、地毯和牆壁油漆,也為弟兄姊妹和自修室使用者構成危險。
接下來的一個星期,我們會拆除牆壁上方的木板,大家可能會見到橋底的結構,黑黝黝有點讓人不安。但不要害怕,裡面是封閉的空間,不會有蛇蟲鼠蟻鑽出來。下星期主要是讓路政署人員勘察水渠的損毀情況,評估如何修補或更換,然後再施工,整個過程至少需四五週的時間。有關方面會在正堂搭建一個高台方便勘探和日後工作,直至施工完畢,所以高台會一直留在正堂。因此,正堂的一面會受阻,我們會將所有座位移向靠窗這一邊,座位數目也會減少,其中會有很多不便,請弟兄姊妹原諒、包容和忍耐。
施工的目的是要使教會和自修室將來的使用更耐久和環境更理想。除了修補或更換水渠之外,我們還會做一些預防工程,以確保即使再有渠口爆裂這種意外發生,都不會影響教會和自修室運作。一時的不便,是為了以後的長治久安。基督徒的人生也總有些時候面對類似的修整,也會帶來短暫的痛苦和悲傷,但長遠來說,對我們的生命是有好處的。我們就一同經歷這次修整,忍耐包容,迎接新的美好環境。
直接民主
日期:6月18日 2017年
作者:麥耀安牧師
所謂直接民主,就是民眾以後不必再選議員,日常事務由政府負責,政府首長是僱員,而非現時的政治競選;重大的政策,例如是否設立全民退休保障?退休金多少?由全體市民討論和投票決定。政府首長除了為具體執行負上行政失誤的責任外,不必負上政治責任,因為決策是由全體市民負責。
直接民主只曾在古希臘的城邦實踐過。一個城邦小國,成年男子只得幾千人,隔幾個月出來市中心廣場投票,聲音大的一方得勝,事就這樣決定了。之後的二千幾年,國家版圖擴大,人口增多,直接民主變成不可能。不過如今互聯網發達,人人可用電話或電腦投票,要實施直接民主在技術上是可行的。
但即使技術上可行,直接民主也未必是最好的政治制度。古希臘時代,三位著名哲學家蘇格拉底、柏拉圖和阿理士多德都反對直接民主。[1]他們認為複雜的事情,應該交由有識之士深入思考和討論,理性決策然後實施。若單憑民意決定,容易一時衝動或因短視而犯錯。中國在差不多同一時期也有類似說法。《呂氏春秋》說:「聽群眾議以治國,國危無日矣。」
民意左右政治,但若政策完全由民意決定,也不一定能作出最好的選擇,因民意容易受表面論據和個別突發事件影響;其實按照古希臘哲學家的想法,議員不應該事事順從民意,而應該對民意有一種批判性的考量,這才是代議民主的作用。
undefined undefined" lang="EN-US" style="color: rgb(0, 102, 204); text-decoration: underline;" calibri",sans-serif;font-size:10pt"="">[1]赫斯特著,《極簡歐洲史》,席玉萍譯,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,2011年,頁71。
恐襲的目的
日期:6月11日 2017年
作者:麥耀安牧師
恐怖襲擊是一場無休止的現代戰爭,與以前戰爭不同的是,傳統戰爭有兩個目的:掠奪和消滅。古代北方遊牧入侵和戰國時代的互相攻伐是這些戰爭的典型。近代戰爭有不同的目的,可能是為了控制交通要道(像美國數十年前出兵巴拿馬控制運河),可能是為了地區政治重組(像美國出兵伊拉克,企圖改變中東政治面貌)。
恐怖襲擊作為一場戰爭,有什麼目的呢?歐洲著名哲學家和歷史學家艾柯(Umberto Eco)指出,恐襲的主要目的,是為了破壞受襲陣營的秩序與平衡,讓對方處於震顫狀態,使其不知如何平靜應付,令對方陣營彼此懷疑。[1]觀乎歐美之間因此出現的裂痕,伊期蘭國的恐襲收到預期的效果。
恐襲改變了戰爭的形式。以前的戰爭有一個清楚的前線,今天的恐襲將戰線移到了後方,任何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,到巴黎和倫敦旅遊多了一重風險。可以說,民眾不得已參與了這場戰爭,在切身傷亡威脅下,他們利用民主制度表達自己的關注,於是英國大選主打反恐。施襲者其實也看準了西方的民主制度和輿論特點。由於政客要爭取選票,而大眾傳播的發達又能迅速凝聚共識,於是西方漸漸由間接民主(代議政制)轉為較多的直接民主,即以民意決定施政。民意容易搖擺轉向,而且未經深思熟慮,將來伊斯蘭國更容易透過成本低廉的恐襲或其他行動,影響一國的選舉和外交。
undefined undefined" lang="EN-US" style="color: rgb(0, 102, 204); text-decoration: underline;" calibri",sans-serif;font-size:10pt"="">[1]艾柯:《倒退的年代》,翁德明譯,漓江出版社,桂林,2012年,頁38。
禮儀的功效
日期:6月4日 2017年
作者:麥耀安牧師
近日教會接連有四位年長弟兄姊妹安息主懷,需要與家人商量安排喪禮事宜。若家人是主內弟兄姊妹,問題不大,若不是,又或者有不信的家人反對採用基督教儀式辦喪事,也許會有兄姊感到不舒服;一些很少返教會,對信仰一知半解的信徒,甚至懷疑逝者若不能以基督教儀式舉殯,會否不能上天堂。
最近區聯會的《宣訊》邀請了一位神學院院長撰寫有關宗教改革的題目,作者提到改教者與天主教對聖禮的不同看法,主要分別是聖禮是「因事生效」,還是「因人生效」。什麼意思呢?所謂因事生效,就是只要教會正確施行聖禮,例如聖餐,受禮者就得到神的赦罪恩典,不必理會吃聖餐的人是在什麼狀態,這是天主教的觀點。改教者(即基督教)認為,吃聖餐的人必須有信心,才能使聖餐有效,單單是儀式並不能使人得救,換作水禮也一樣。兩者的分別,就如父親把錢存入錢兒子銀行的戶口,即使兒子不喜歡,不願接受,錢已經存進去,你要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;另一個方式是父親預備了現鈔,找人交到兒子手裡,但兒子若堅拒不要,父親也沒辦法。
基督教根據聖經,認為聖禮本身不具備一種必然功效,而必須受禮者接受和相信才能生效,所以受了洗的人,不一定得救,而真心相信卻沒機會受洗的人,卻反而會得救。因此,信徒的喪禮若因種種原因不能以基督教儀式舉行,並不會影響救恩,大家可以放心。
昔日文章 | 2021 | 1月 |
2020 | 1月 4月 | |
2019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| |
2018 | 1月 | |
2017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| |
2016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| |
2015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| |
2014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| |
2013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| |
2012 |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| |
2011 | 1月 2月 | |
2010 | 1月 | |
2009 | 1月 2月 3月 4月 | |
2008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| |
2007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| |
2006 |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|